2006年10月16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房屋质量缺损报告可作法庭证据
廖雁

  今后,若消费者购买的北京市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可拿着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据,直接进入司法程序讨公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确。因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依据北京市建委《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规定》做出的评估报告,可作为证据使用。
  按照规定,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由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推荐的59家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依规定在由市高院确定的《司法鉴定和拍卖机构名册》中的17家评估机构中确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